近日,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省科技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鄂科技通〔2026〕69号),依托湖北大学建设的"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在本次评估中获评"优秀"等次,并被认定为"建设标杆"实验室。
这是实验室自2022年以来连续第四次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评估中获评"优秀(标杆)",体现了实验室在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及相关交叉领域持续稳定的高水平建设成效,也彰显了湖北大学在电子信息学科方向上的长期积累与服务湖北光电子信息万亿级产业集群的支撑能力。
本次全省参评省重点实验室共225家,其中"优秀"57家(含"建设标杆"44家、"考核进位显著"13家),"合格"154家,"不合格"13家,撤销1家。获评"标杆"意味着实验室在科研产出、人才队伍、平台条件、开放交流、服务产业等方面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近年来,实验室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湖北省JD工程和科技创新专项等在内的科研项目200余项,总经费8000余万元;获湖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6项,授权发明专利60余项,实现成果转化5项。在Nature Communications、Advanced Materials、InfoMat和中国科学等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SCI论文300余篇。
实验室将以此次再获"标杆"为新起点,进一步聚焦铁电压电物理与材料、智能传感与微纳器件、能量转化与存储器件等研究方向,深化学科交叉与产学研融合,为湖北省光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发展持续提供源头创新支撑。